麗娜輪官網訂票-注意事項

一、乘客須知

乘客啟程前應備妥所需證件(如:
身份證、戶口名簿、適航證明及其他文件),嚴禁攜帶任何刀械、易燃易爆、含毒性、易腐蝕性、放射性、有異味、惡腥味及國家禁止運輸之物品。若因乘客未遵守規定,導致任何損失,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。

二、購票

1、乘客憑本人有效證件購買船票,登輪憑證只限乘客本人使用,不得轉讓或塗改。

2、購全票之乘客,可攜帶一名未滿二歲之嬰童乘船(不另外提供座位)。二歲以下嬰童,不分艙等須支付每段新台幣 100

之船票。滿二歲未滿十二歲之兒童,可享兒童票優惠。

3、本輪嚴格執行八十五歲以上及懷孕32週以上的乘客,必須於訂票同時提出適航診斷證明書。”診斷證明書”須由醫師簽名、診

療院所蓋章,經本公司同意後方可搭乘。

4、如有特別需求之乘客(如:輪椅或自備輪椅等需求),請於訂票時提出。

5、車輛訂票必需提供車輛牌照號碼及車型種類。

6、車輛訂位時,車輛駕駛必須與該航班一同訂位,不可臨時更換車輛及駕駛。

7、請旅客保持電話暢通,如船班因海象因素調整,所有更改訊息將以電話通知。

三、退票及變更

1、旅客船票及車輛船票開立後,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取消航班,可辦理全額不扣手續費退票。若因個人因素辦理退票,則需按票

價百分之二十收取手續費。

2、退款手續請在一個月內辦理完成,逾期作廢。

四、乘船

1
、乘客應按登輪憑證指定日期和開航時間,持有效證件及登輪憑證於開航前90分鐘抵達指定處所辦理乘船手續,開航前30分

鐘停止辦理。乘客持登輪憑證乘船,只限於該憑證註明之姓名、日期、航線、艙位,逾期無效。

2  、由於台灣冬季東北季風強勁,風浪較大,旅客乘船時,請多加注意安全。

3
、船長有權拒絕接載任何酗酒、患有嚴重疾病、傳染病、精神病患者或行為足以造成本人或影響他人安全之人士。

4  、乘客未能出示有效登船證明文件,以致無法準時登輪,其損失由乘客自行負責。

5
、車輛訂位之旅客,須攜帶有效日期內之行車執照及駕照。船長有權拒絕任何有安全疑慮之車輛裝載於本輪中。

6  、車輛停放於船艙之規定位置時,請將手煞車拉起,並打入停車檔,以防車輛滑動。

7  、登∕離船時,請配合客服員指引,走在指定的安全動線上。

8  、本輪可提供寵物乘船,但禁止攜帶寵物進入客艙。

9  、可乘船之寵物,僅限貓及狗,且重量每隻不得超過 20 公斤。恕不接受其它寵物乘船。

10、所攜帶之寵物,請安置於適當容器內,且須包裝完固,無糞便、液體、異味漏出之虞,並依照船上指示,安置於客艙以外

之船艙適當位置。

11、寵物乘船須另外支付乘船費用。

12、飼主攜帶寵物乘船,本輪並不提供照料服務。且飼主不得於航行途中至安置位置探望或餵食寵物。

13、自備輪椅之乘客,請配合客服員指引,將輪椅固定於指定位置。

14、船上禁止飲用含有酒精成份之飲料,並且不得於客艙內嚼食檳榔。

15、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,以防遺失。

16、在各危險區域設有禁制進入標示,請旅客切實遵守,以防止意外發生,並請詳細閱讀逃生須知,以防萬一。

17、船上除提供頭等艙乘客免費飲料及點心外,其他旅客可於第三層甲板中段之吧台購買。

18、為維護客艙走道通暢,請勿將行李放置於客艙走道上。大型行李請依客服員指引,擺放至行李寄放處。

19、為維護客艙通暢及旅客安全,航行間,請勿將孩童置於娃娃車中,並請配合客服員之協助,將娃娃車放置於暫時寄放處。

20、為維護客艙安寧,於客艙內,請勿使用大聲公或無線麥克風,交談時,請勿影響其他乘客。

21、為維護旅客安全,禁止於船上奔跑,避免跌倒撞傷。

22、旅客下船時,請檢查隨行行李,確實將行李帶走。

五、責任、保險
1、依據交通主管機關之規定,意外保險金額為新台幣貳佰萬元正。乘客如認為不足,得自行另加保險。唯此意外保險並不包含

年齡超過 95 歲之乘客。

2、由於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航程中斷、或改靠就近港口、或誤點抵達、或中途換船,船舶運送人得不提前通知、不承擔由此而造

成的滯留、阻延所引起的任何損失。

3、船上之一切設備,由於乘客故意或過失所引致之損失,須由責任人負責賠償。

六、遵守公共秩序
為保護乘客權益和安全,乘客應遵守船上的安全規範及公共秩序,如故意違反或經勸阻不聽者,船長有權逕行處置。

七、爭議處理

乘客啟程前應備妥所需證件(如:
身份證、戶口名簿、適航證明及其他文件),嚴禁攜帶任何刀械、易燃易爆、含毒性、易腐蝕性、放射性、有異味、惡腥味及國家禁止運輸之物品。若因乘客未遵守規定,導致任何損失,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。

訂購諮詢 : 09:00 ~ 17:00(GMT+08),週六日及國定假日休